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国内机票 国际机票 特价机票 酒店查询 特价酒店 度假旅游 温馨提示 白云网点  
 
今天是 热点: 公司简介 甘肃白云航空服 购白云机票 甘肃阳光大厦
  网站公告
购白云机票 积分拿.. 8-25
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 8-16
关于国内航班旅客原.. 8-16
关于在部分机场实施.. 8-16
电子机票网上支付 8-7
办理护照程序指南 8-7
申办签证程序 8-7
空中旅游健康三步曲 8-7
积分好礼大放送 6-2
 

 
 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的公告
        为维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决定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二、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三、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四、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五、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
  六、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发表评论 浏览评论
昵 称
标 题
内 容
验证码
[刷新]
 
机票购买 | 联系我们 | 在线留言 | 人才招聘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白云论坛 | 代理入口
白云机票 © 版权所有 设计制作:宏点网络
总公司地址:白银路甘肃日报社新闻大厦一楼大厅 邮编:730030 陇ICP备08000393号
咨询热线:0931-8111119 MSN: by8111119@live.cn QQ:251283003